公告日期:2024-10-25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为了提升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各类舆情的应对能力,确保公司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舆情事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舆情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信息传播和公众意见表达,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不实的报道或评论;
(二)社会上流传的可能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谣言或虚假信息;
(三)涉及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进而引发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舆情管理原则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尊重事实、注重实效”的舆情管理原则,确保在面对各类舆情,特别是媒体质疑危机时,能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的设立
公司成立专门的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舆情工作组作为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制定并优化舆情信息处理方案,确保快速、准确地响应舆情事件;
(三)协调各部门资源,组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四)负责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五)监督舆情处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方案有效执行;
(六)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与处理
(一)证券部作为舆情信息的采集中心,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1、持续监测媒体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公司相关的舆情、社情;
2、跟踪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3、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当地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
(二)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1、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2、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3、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及执行等职责。
(三)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处置原则
第八条 舆情信息处理核心原则
(一)快速响应:公司需对舆情信息保持高度敏感,迅速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预案。
(二)协调沟通:在处理舆情危机时,公司应协调内外宣传策略,确保信息传递的一致性,并秉持真诚态度与媒体、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及时消除疑虑,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
(三)主动担当:公司应主动面对危机,积极承担责任,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化危为机:公司应将危机视为转机,通过系统的应对策略,将舆情危机转化为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的机遇。
第九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即时汇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公司各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获知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给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二)向上汇报:
1、董事会秘书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
般舆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