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 558 号第二幢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申请授信额度 √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2、在审议议案 1.00、议案 2.00 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表决。
3、上述议案 3.00 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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