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5,311,30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58 户,限售股份数量为 25,31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27.432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3,066,700 股,并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2,266,7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0,390,47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0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21,876,2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98%。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数量为
1,190,47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92,266,7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3,06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00%。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8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311,3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7.4328%,占公司限售股总数的 36.577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锁定期届满,并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内容一致。相关股东出具如下承诺: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正宇、孙晋恩(任期届满离任已满 6 个月)、WANGLEI(离职
后原任期届满已满 6个月)、黄仁杰(离职后原任期届满已满 6个月)、郭菊涵、沈飞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非交易日
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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