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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1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目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激励对象,确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顺利实现。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升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梳理公平、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相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考核机构和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 个归属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
月、 36 个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首次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完成,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个归属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部分归属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占预留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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