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瑞迪 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迪智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此次拟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7.9518万股,每股发行价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16.51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5,660.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055.61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出具“XYZH/2024CDAA9B0145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 30,670.41 25,854.24
2 瑞迪智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50.26 4,201.37
合计 35,720.67 30,055.6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CDAA9F0309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603.41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603.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
金额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 30,670.41 25,854.24 167.80 167.80
瑞迪智驱研发中心
2 建设项目 5,050.26 4,201.37 435.61 435.61
合计 35,720.67 30,055.61 603.41 603.41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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