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1 20:47:03 股吧网页版
博实结: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的建立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运行。

2、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署、授权、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 1 名。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设董事长 1名。董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 18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历次董事会均按《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规范公司管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署、授权、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并行使职权。

2、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监事会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公司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监督义务。

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制定有《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权、工作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各位独立董事亦根据自身的专长,分别担任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其应尽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选择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2、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7月 29日设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聘任独立董事后,独立董事
均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独立董事发挥了在财务、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