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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20:01:12 股吧网页版
博实结: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1608 证券简称:博实结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4:5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 1 号博实结产业园 9 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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