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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5 20:31:02 股吧网页版
珂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640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7,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珂玛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珂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7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7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8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6,000.0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珂玛科技于 2024 年 8 月 5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珂玛科技”股票 1,20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4 年 8 月 7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4 年 8 月 7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4 年 8 月 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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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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