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400021 证券简称:华夏 3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德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协商拟签订《债务处置协议》,《关于公司签署<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拟签订《债务处置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大庆华夏大地
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应付欠款本金(相关借款均为无息借款)分别为790.7319 万元、1091.3274 万元,共计 1882.0594 万元,该等借款均已届至清偿期。
公司对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付欠款本金 3647.8167 万元,应付欠款利息 877.9690 万元,应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 4525.7857 万元,该借款已届至清偿期。
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司所负 1882.0594 万元债务全部转让于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代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承担全部 1882.0594 万元债务。
鉴于该等借款均已届至清偿期限,公司、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双方同意进行债务抵销,抵销后,公司对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应付欠款余额为 2643.7262 万元。
公司、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双方同意不可撤回且未附条件或期限将公司对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负剩余 2643.7262 万元债务余额全部进行豁免,公司无需向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偿全部前述剩余债务,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不再主张公司偿还前述剩余债务或要求公司就清偿债务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经本次债务豁免后,公司、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不存在任何未履行完毕的债权债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签署<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债权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31345023XE
注册资本: 31,122 万(元)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4-5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超
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
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4-50 室,法定代表人为赵超。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118899736C
住所:鞍山市立山区红旗路 30 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城
乙方:
乙方 1: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3MA3BXCGM7K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崖头村
法定代表人:牛海阔
乙方 2: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4MA18YA2793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银亿阳光城 E-15 号楼商服 07 号
法定代表人:牛海阔
丙方: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31345023XE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4-5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超
丁方:天津德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U5NL8W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601-H
法定代表人:谷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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