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简称:华夏 3 证券代码:400021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华夏大地(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夏大地(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夏大地(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三)充分披露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五)合规披露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股东大会;
(三)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现场参观;
(六)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
(七)其他方式。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信息沟通: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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