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9 15:33:48 股吧网页版
海国油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 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提名余冬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拟聘任余冬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提名余冬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余冬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原董事杨发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治理规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余冬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鉴于公司原总经理王庆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

公告编号:2024-069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聘任余冬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余冬明先生,53 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石化股份公司武汉分公司常减压车间工程师、重整加氢车间工艺主任;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执行中心副部长、技术发展部部长;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鹤壁项目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12 月起任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提名余冬明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任命余冬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玉武先生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同意提名余冬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69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聘任余冬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情形。我同意聘任余冬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