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67
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 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杨发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杨发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杨发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去董事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杨发新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运作。我同意杨发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余冬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余冬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同意提名余冬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王庆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王庆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告编号:2024-067
王庆明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王庆明先生已于辞职前交接好相关工作,王庆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同意该项议案。
四、关于《拟聘任余冬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职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长提名,拟聘任余冬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聘任余冬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情形。我同意聘任余冬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五、关于《余冬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余冬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余冬明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同意该项议案。
六、关于《刘玉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刘玉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玉珍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离职后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玉珍女士已于辞职前交接好相关工作,刘玉珍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同意该项议案。
七、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5,488 万元借款》议案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488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关联董事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孙国平先生、司徒智博先生已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该笔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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