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公告编号:2024-089
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 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庆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4,746 万元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89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746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司徒智博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到
期日延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即将到期的人民币 17,885 万元借款到期日进行延长,借款延长到
期日不晚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司徒智博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
公告编号:2024-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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