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400070 证券简称:烯碳 3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
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年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 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半年度财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报送半年度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 财务会计报告。
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份转让系统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公告编号:2024-021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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