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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8 18:36:36 股吧网页版
众和3:202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8


公告编号:2024-128

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3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基准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2,104,122,726.00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为 2,104,122,726.00 元,其他资本公积金为 0元),共预计转增 1,012,205,099 股。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按公司未来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1,265,256,3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
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8 股,不需要纳税),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2,277,461,473
股,实际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公司按 10%
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 元 。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4-128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
资者 R 日(R 日为股权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
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已确权股份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待
确权股份所送(转)股仍记为待确权股份,请相关投资者确权时注意确权股份数量。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六、权益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566,472,403 44.77% 453,177,922 1,019,650,325 44.77%

无限售流通股 538,412,398 42.55% 430,729,919 969,142,317 42.55%

退市板块待确

160,371,573 12.68% 128,297,258 288,668,831 12.68%
权股份

总股本 1,265,256,374 100% 1,012,205,099 2,277,461,473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4 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0.01 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六区 19 幢 11 层

联系人:张玉龙 电话:0592-537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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