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136
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3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拟与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银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拟以直接租赁和固定资产设备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 8200 万元,期限为三年,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金鑫矿业在本次业务项下全部债务余额的 48%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租赁具体事宜以实际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法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金鑫矿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4-136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青银租赁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MA3D6QTY0L
法定代表人:孟大耿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楼青岛银行 15 层
注册资金:122,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补充金鑫矿业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涉及的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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