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6 18:48:07 股吧网页版
上普A5: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400073 420073 证券简称:上普 A5 上普 B5 编号:临 2024-030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17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5 人。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8)2023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上海普天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力,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史金,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上海普天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吕荣,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5 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3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3 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