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2月 18 日,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或“公
司”)收到股东北京骊悦金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骊悦”)、北京康海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海天达”)、上海喜仕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喜仕达”)及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腾博越”)(以上主体以下合称“提案人”)及共同提案人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银杏树”)、朱海亮邮寄的《关于提议召开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函》及《关于共同提议召开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函》(以下简称“《函》”)及委托王俊虹(以下简称“受托人”)向公司提出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提请艾格拉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八项议案: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关于提名张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关于提名王少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3、《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关于提名王俊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关于提名韩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5、《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关于提名张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6、《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关于提名姜学进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7、《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关于提名张云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的议案》;
8、《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关于提名李景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提案人北京骊悦、康海天达、上海喜仕达、泰腾博越四位股东共计持有艾格拉斯约10.44%股份。共同提案人日照银杏树和朱海亮共计持有艾格拉斯约1.24%股份,上述提案人合计持有艾格拉斯约11.68%股份。
二、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原因
(一)提案人长期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至今及违反法律法规情况
1、提案人未对股权处置进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法判断提案人是否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股东资格
1)提案人股权处置
2024 年 2 月 22 日,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达资产”)
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关于《协助调查函》的复函,函中明确提到了北京骊悦、康海天达、泰腾博越、上海喜仕达四家股东委托汇达资产对其所持有的股权资产进行处置。根据此次股东大会提案人员的简历、沟通记录、工商查询及汇达资产出具的复函等直接和间接证据,艾格拉斯董事会认为康海天达、泰腾博越、上海喜仕达及北京骊悦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四家召集股东均为“明天系”同一实际控制下的持股主体。
提案人作为持有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控制关系、股权资产被委托处置,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予以披露。对于其股权资产何时、何由被委托处置、是否属于国有资产以及股权处置进展,公司未收到提案人的任何通知。公司已通过邮件、邮政快递等方式多次要求提案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提案人的任何回复,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提案人是否仍具有合法股东资格。
2)北京骊悦仲裁执行案件
经网站公开查询:2022 年 3 月 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华联
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冻结北京骊悦等的财产申请做出了《民事裁定书》。
2023 年 3 月 6 日,该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
京 01 执 334 号。2023 年 7 月 3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
令》,由于北京骊悦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北京骊悦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
施,涉案金额为 19,349,033.00 元。2024 年 5 月 10 日该执行案件恢复执行,案
号为(2024)京 01 执恢 170 号。
北京骊悦作为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目前其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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