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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 3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补充独立董事窗口期违规
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独立董
事王家琪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8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票,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现就相关事项在《2022
年年度报告》中作下补充披露:
一、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王家琪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8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账户名 股票代 成交价格 成交数量
成交日期 买/卖
称 码 (元/股) (股)
王家琪 600122 2022 年 4 月 8 日 卖 2.11 35000
上述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第十二条
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
卖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发布《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独立董事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号:临 2022-008),详细说明和解释了该违规减持的前因后果及处理结果。
二、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补充独立董事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事项
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中补充如下内容:
1、公司时任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8 日,通过证
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上述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第十二条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在知悉上述因为其家人私自操作股票账户的违规情况后,王家琪先生立即主动向公司汇报了违规事实,并主动向公司上缴前述窗口期违规交易获得全部收益 3,3000 元。
王佳琪先生于2022年4 月18 日收到由公司转交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推送的口头警示;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
对王家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6 号)。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发布《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独立董事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号:临 2022-008)。
三、整改情况
公司当天获悉该违规减持事项后立即列为重大事项,并第一时间作信息披露处理,同时王家琪先生主动向公司上缴违规减持所获得的收益,公司对王家琪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完成了整改;王家琪先生
已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任期届满后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强调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
加强关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无其他补充。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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