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以及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风险 是
2 其他 财务报表追溯调整风险 是
3 其他 宏图三胞破产清算对公司后期利润影响 是
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4 信息披露 其他 不适用
(二)风险事项情况
1、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针式打印机及周边产品的传统制造 业务,对资金管理、债务管理和证照资质有较高要求,公司债务问题至本 报告期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各项业务资金需求、业务 扩展及参与招投标等,存在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及未来存续经营存在不 确定性的风险。
2、财务报表追溯调整风险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4〕36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9 号。详情见江苏宏图高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上述决定书内容,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已展开对所涉内容组织全面核查,后续将持续推进全面核查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核查工作尚在进行中。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完成后,本报告期报表数据可能会发生重大调整,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宏图三胞破产清算对公司后期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023 年 2 月 28 日,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 01 破 4 号】,根据裁定内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宏图三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认为其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
事务所担任宏图三胞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南京中院裁定如下: 宣告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详见公司于 2024 年8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上述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后期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及时披露该破产进展情况,是否影响公司的本期及后期利润以审计结果为准。
4、经查阅相关信息,公司存在多起诉讼案件、部分股权被冻结、失信行为以及担保事项,主办券商尚无法判断该等事项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四、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 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情况,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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