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股票代码:400198 股票简称:搜特 3
债券代码:404002 债券简称:搜特退债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第二十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2024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搜于特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华英证券提供的资料。
华英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与搜于特签订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华英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风险提示:
1、因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转让、停止转股。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因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8 月8 日起暂停在退市板块(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下同)转让,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起停止在退市板块转让并停止转股。
2、因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到期且停止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此,鉴于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申请,“搜特退债”于破产申请受理时提前到期且停止计息。债券持有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行使相应的权利。
3、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终止转让的风险。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中相关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退出退市板块的风险。
4、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已被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目前已收到法院对该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如未来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公司将会被依法清算注销,存在股东权益归零的风险。
5、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预付账款损失的风险。目前公司持有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存在应收账款因未来客户信用变化产生较大坏账损失的风险;以及供应商因市场环境或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预付账款出现较大损失的风险。
华英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敦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华英证券作为搜于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搜特退债,债券代码:404002,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 19 破 107 号之一《公告》,公司
可转债持有人无需单独申报债权,管理人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分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7 日休市时的登记数据编制债权表,并予以公示。管
理人已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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