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此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国际工程分公司和沈阳分公司。此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
项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生产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行业竞争风险、资源价格风险、销售策略风险、产品价格风险、供应商管理风险等。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业委员会。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 3 名,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以及检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定期报告等方面。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制定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保障了公司的持续、稳健的发展。
为了合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规划公司的发展战略,并在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对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及时调整。
(2)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员工招聘与筛选管理规定》、《内部招聘管理规定》、《新员工入职管理规定》、《试用期管理规定》、《离职管理规定》、《离职面谈管理规定》、《薪酬福利政策》、《加班管理规定》、《培训管理规定和程序》和《绩效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公司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退出、激励和约束机制进行规定,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管理目标进行了明确的、系统化的界定,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为了完善公司内部架构,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编制岗位说明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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