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12 16:54:30 股吧网页版
东海B5: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2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400140 420140 证券简称:东海 A5 东海 B5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2022 年 12 月 19 日、2023 年 3 月 20 日、2023 年 3 月 29 日、2023 年
4 月 3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2023 年 7 月 10 日、2023 年 7 月 24 日、2023 年 8
月 2 日、2023 年 8 月 24 日、2023 年 10 月 13 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2024 年
1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撤诉及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陈凤岐等原告就与被告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2023 年 11 月 7 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
2023 年 12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11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和民

公告编号:2024-014

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民事判决书相关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2023)琼民终 873-882、897-898、908、910-913 号民事判
决书。除(2023)琼民终 910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外,其他案号案件二审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二审判决,需向 17 名原告赔偿损失约 456 万元,以及负担相应的案件
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