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420244 证券简称:建车B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含法治工作职责),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工作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一名董事应当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审计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
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解除。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成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发生本工作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的情形,由董事会根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拟定其报酬方案;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包含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及其披露;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成果运用;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指导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订及实施,并对相关制度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六)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七)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八)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出意见;
(九)对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出意见;
(十)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十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十二)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权限:
(一)有权要求公司各内设机构、所投资控股公司、直管企事业单位汇报关于审计、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
(二)有权查阅公司、所投资公司及直管企业的下列资料:
1.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决算报告;
2.财务报告;
3.重要投融资事项报告;
4.重要的经济合同与协议;
5.内外部审计评估及咨询报告;
6.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资料。
(三)有权对公司、所投资公司及直管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财务及风险状况展开调查,并选择适当的调查方式;
(四)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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