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430003 证券简称:ST京时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事
项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彭伟民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
王小兰 董监高 公司副董事长
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鲁 0102 民初 7102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
案号:(2024)鲁 0102 执 14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虚假诉讼规避执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6 月 4 日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王小兰 董监高 公司副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4-037
执行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川 0191 民初 22382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案号:(2024)川 0191 执 552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6 月 4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3)鲁 0102 民初 7102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详见申请书。
(2023)川 0191 民初 22382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强制被申请人
王小兰向申请人履行北京仲裁委员会(2023)京仲裁字第 2416 号裁决书所确认的时代集团公司的给付义务,其中(一)借款本金 5000000 元,利息 247222.22 元;
(二)截止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的违约金 293027.78 元,并支付以 5000000 元为
基数,以年利率 15.4%为标准计算,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的违约金;(三)律师费 50000 元、保全费 5000 元、保全保险费 8613.13 元、仲
裁费 80594.85 元;暂计算至申请执行日合计为 6679041 元 二、强制被申请人
王小兰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 27817 元;以上合计 6706858 元 三、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董事长彭伟民、副董事长王小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将对公司声誉
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积极处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4-037
副董事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如其未能消除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公司将尽快组织改选工作。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彭伟民、副董事长王小兰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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