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世纪”、“公司”),证券简称为恒业世纪,证券代码为430014,于2007年6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
根据恒业世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恒业世纪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恒业世纪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股份回购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股票挂牌已满12个月
经核查,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15日起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12个月,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12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86,907,640.68元,流动资产为307,494,149.91元,货币资金余额60,396,030.41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2,021,893.86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37.45%。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假设回购上限资金1,08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照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79%、约占
流动资产3.51%,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6%,回购完成后,资产负债率预计为38.52%,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2021年12月末,2022年12月末和2023年12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分别为1.69、1.81和2.13,资产负债率(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分别为46.18%、43.52%和37.45%。资本结构稳定,公司整体流动性及偿债能力均非常稳定,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末营业收入21,166.72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35万元。公司目前营运资金充足,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后公司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股份回购方式符合规定的说明
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截至本次股份回购事宜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之日(即2024年4月17日),公司股票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48元/股,公司二级市场不存在长期无收盘价的情况,具备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条件,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规定。
公司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四)回购资金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价格安排合理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价格等情况如
下:
1、回购规模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4,000,000股,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23%-6.34%,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0,80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2、回购资金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4,000,000股,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23%-6.34%,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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