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430021 证券简称:海鑫科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在审议有关议案后,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其内容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
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 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 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
(二)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我们认为:2022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 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
(三) 《关于<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2022 年度
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无资金占用情况;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
(四)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我
们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合
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9,609,482.36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48,416,946.81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190,382,000 元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亦对此进行了风险提示,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鹏、冯申、常青
2023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