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430022 证券简称:五岳鑫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五岳鑫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 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
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 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
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 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 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公告编号:2022-013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
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
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
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
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
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
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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