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5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430029 证券简称:ST 金泰得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北京金泰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事项变更公告(增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停牌事项变更情形为□停牌事项发生变化√增加停牌事项□减少停牌事项
一、变更前停牌事项概述
(一)当前停牌事项类别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3
√其他,具体内容为:拟解散公司即对公司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登记。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月 1 日起停牌。
(二)当前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上述停牌事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事项,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进展情况。
二、停牌事项变更情况
(一)增加的停牌事项类别
增加的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二)增加的停牌事项情况说明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对上海证券和 ST 金泰得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我公司与主办券商上海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
公告编号:2021-013
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起解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五条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因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故公司申请股
票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停牌。
公司后续无找寻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安排。上海证券在公司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期间将继续协助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及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公司对其予以配合。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准确评估投资价值,注意投资风险。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次停牌事项变更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本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证券和 ST 金泰得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无异议函》
北京金泰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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