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审核,发现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飞翔”或“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2 其他 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联飞翔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367 号)和《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591 号)。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存货项目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 所述,存货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分别为 2.23 亿元、
3.55 亿元。由于我们未能对公司期末存货与期初存货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存货的相关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5 短期借款 9299.67 万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仅 861
万元,公司未来 1 年面临巨额偿债风险。
(三)应收账款及收入确认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 所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分别为 3.56 亿
元、2.43 亿元,应收账款增加 1.13 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1 所述,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 3.53 亿元(含税本期发生额 3.98 亿元),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2.44 亿元,我们无法就上述营业收入发生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及其他原因减少额的相关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四)应交税费与纳税申报表长期存在较大差异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 所述,其他流动资产-暂估进项税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分别为 421 万、638 万,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9 所述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期
初余额分别 1224 万、3285 万,本期合计交纳税费 274 万,发生额、应交税费余
额与企业纳税申报表长期存在差异。我们无法就上述差异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五)账面期初余额与前期审计报告审定数不一致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17 所述,应收账款、合同负债与期初审计数存在差异,我们无法就上述差异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情形和规定,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情形和规定,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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