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0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430057 证券简称:清畅电力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九号 C 座 1111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2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樊京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1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 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上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