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430057 证券简称:清畅电力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九号金隅嘉华大厦 C 座 111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樊京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牛东晓、杜德安因在外地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
公告编号:2023-023
行申请银行借款 2000 万元,期限为 3 年,提款期 1 年。公司董事樊京生为本次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董事樊京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本次担保费用在 2023 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樊京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公司董事樊京生、张焕粉及公司子公司北京清畅新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董事樊京生、张焕粉为公司反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本次担保费用已经在 2023 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樊京生、张焕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023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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