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范围......1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大会...... 4
第一节 股东......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 董事会...... 17
第一节 董事......17
第二节 董事会......19
第六章 监事会...... 23
第一节 监事......23
第二节 监事会......24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7
第二节 利润分配......28
第三节 内部审计......28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九章 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29
第一节 总则......29
第二节 重大交易......30
第三节 关联交易......32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6
第十二章 通知和公告......37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38
第十四章 附则......38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Qingchang Power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C 座1111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383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樊京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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