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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4 17:51:05 股吧网页版
维信通:公司章程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430067 证券简称:维信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维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共同推举 1 名董事主持。 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 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 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
行召集和主持。 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
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选代表主持。

第四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应 第四十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当于会议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东;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
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
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公
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容: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三)参加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该股权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
(四)股东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四)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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