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6
北京亿创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五章 董事会......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三章 附 则...... 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亿创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为:北京亿创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0层
B1006-3,邮政编码:10008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2.1981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现代信息服务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总额为2,872.1981万股。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依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是 2009 年 9 月 7 日由 5 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采用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2009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
行折股,其中股本总额确定为 1500 万元,余额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九条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万元) 实际缴付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马建民 净资产 390.0 39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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