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8
公告编号:2022-045
证券代码:430074 证券简称:摘牌德鑫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
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413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
五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
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德鑫”;证券代码不变,仍为“430074”;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
公告编号:2022-045
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王丽娟,联系电话:010-67870553
主办券商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601966689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9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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