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430079 证券简称:北京安鹏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安鹏行达汽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79 北京安鹏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将聘请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的有关律师见证并出具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1 号楼 20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运行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
摘要》,并提交审议。详情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六)审议《关于批准报出<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批准报出。
(七)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详
情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九)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拟续聘其为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详情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十)审议《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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