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30
中泰证券
关于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水股份”或“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因年报编制等工作尚未完成,尚水股
份未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转系统规定,公司若不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将在 5 月第一个工作日被强制停牌;若公司不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同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面临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中泰证券作为尚水股份的主办券商,多次督促其尽快提交年报初稿,并将不
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函发送给公司,对于不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继续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有重大进展,将及时发布相关风险提示告知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因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 5
月第一个工作日被强制停牌;若公司不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
度报告,则公司将被终止挂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泰证券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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