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430080 证券简称:尚水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 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
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取得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并、分立决议持导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立决议持导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份的。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七)其他法定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一)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十三条第 于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可以依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年内转让给职工。 销。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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