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03 16:09:26 股吧网页版
博雅科技: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3


公告编号:2020-054

证券代码:430082 证券简称:博雅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博雅英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博雅英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证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
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投有效反对
票或弃权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由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自公司股票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
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公告编号:2020-054

东;

2、未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回购其股份。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公司近期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及二级市场成交价格等因素为参考,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

公告编号:2020-054

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份的,回购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姓名/名称+回购申请材料”)。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经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申请书、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特别提示: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公告编号:2020-054

四、回购事宜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久东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D 座 1102 室

联系电话: 010-82826311
电子邮箱:707966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