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18 17:53:09 股吧网页版
星和众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8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430084 证券简称:星和众工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放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斌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壹仟伍佰

万元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9

我公司拟向中信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壹仟伍佰万元授信,授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董事长杨放光先生、董事贾永君先生无偿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公司实际提款日期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杨放光先生、董事贾永君先生涉及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为关联股东。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本次交易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且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因此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

分行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星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分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申请不高于伍佰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长杨放光先生、董事贾永君先生无偿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自公司实际提款日期计算。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八条、公司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 年 8 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公告详见于 2023 年 10 月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董事长杨放光先生、董事贾永君先生涉及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为关联股东。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本次交易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且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因此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但董事贾永君同时任星分子公司董事长,董事辛梓铭同时担任星分子公司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