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企查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主办券商近期通过查询企查查等网站发现,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案号
(2020)沪 0114 执 2523 号、执行依据文号(2019)沪 0114 民初 4636 号,北
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体如下:
(1)被告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价款 143,115.40 元;
(2)被告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本金
143,115.40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2 月 2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进行计算);
(3)被告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 16,000 元。
被告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482 元,公告费 560 元,保全申请费 1,315.58 元,合计诉讼
费 5,357.58 元,由被告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公司及祁伟因上述案件被限制高消费。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日,公司累计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如下:
执行依据文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号
(2020)沪 上 海 市 嘉 (2019)沪
0114 执 定 区 人 民 0114 民初
1 2523 号 法院 4636 号 全部未履行 2020-04-01
(2020)沪 上 海 市 嘉 (2019)沪
0114执558 定 区 人 民 0114 民初
2 号 法院 2866 号 全部未履行 2020-01-14
2019 京方
(2019)京 北 京 市 海 正 执 行 证 未履行
0108 执 淀 区 人 民 字第 00014 7,807,350
3 4613 号 法院 号 元 2019-02-11
(2019)京 北 京 市 海 (2019)京
0108 执 淀 区 人 民 方 正 执 字
4 11896 号 法院 第00048号 全部未履行 2019-05-30
(2019)京 北 京 市 海 2019 京长 未履行
5 0108 执 淀 区 人 民 安 执 字 第 11,031,955
3974 号 法院 18 号 元 2019-01-23
2、公司新增被执行人案件
(1)因案号为(2020)湘 0104 执 4405 号的案件,公司及南京分公司被长
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立案日期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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