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9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430100 证券简称:ST 九尊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就公司拟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承诺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3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每股 0.1 元进行回购。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将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亲自送达公司。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 8260748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30 号花园饭店 6 号楼 4 层 6402 室
邮箱:liuying@jiuzun2008.com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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