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31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430100 证券简称:九尊能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梁引文、李由鹏等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梁引文、李由鹏、北京诚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洪晓平共持有公司股份 17,957,054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35.9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957,054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
结期限为 2019 年 7 月 29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
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股东梁引文、李文喜、李由鹏、北京诚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洪晓平、费安琦、水佑裕等与股东苏州盛泉万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生纠纷。苏州盛泉万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向
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申请财产保全,股东梁引文、李由鹏、北京诚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洪晓平所持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
李文喜股权已在 2017 年被冻结。李文喜与公司股东北京睿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北京睿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
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申请财产保全,李文喜所持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冻结期
公告编号:2019-021
间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本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属于无实际控制人结构。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股权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对相关股份变动情况予以跟踪关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梁引文、李由鹏、北京诚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洪晓平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7,957,054 股、35.91%
股份限售情况:0、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6,126,898 股、52.25%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李文喜所持股份 8,169,844 股已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间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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