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430100 证券简称:九尊能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新 2926 民初 288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
案号:(2019)新 2926 执 90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合同纠纷,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服务费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新疆金科能源有限公司 593,768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向原告支付 300,000 元,但由于 2020 年受到疫情影
公告编号:2020-006
响,至今尚未催收到客户款项,故未能继续支付。公司将继续催收客户款项,以付清原告余款。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和日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将尽快支付案件款项,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失信信息,消除失信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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