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430107 证券简称:ST 土星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
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20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财务方面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54 号
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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