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1
证券代码:430107 证券简称:ST 土星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0 月 10 日,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通过公告获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下发《关于作出终止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75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一、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由于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于2023年9月25日作出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 年10月25日起复牌,并于2023年11月8日终止挂牌。
三、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9月28日,北京环宇万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鼎盛益祥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作为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土星教育”或“公司”)单独及合计持股10%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土星教育《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召开了土星教育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新的第四届董事会(简称“我董事会”),截至目前,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尚未向我董事会移交公司经营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证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登陆密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账册凭证等。因此,我董事会无法确保公司履行上述义务。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应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土星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580082
邮箱:tuxingdb@bsfund.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中关村SOHO大厦1207
(二)券商联系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创新投行业务部
邮箱:avic_neeq@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中航产融大厦
五、其他说明
无
六、备查文件
《关于作出终止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75号)
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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