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4
关于维持对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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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2 号
申请人: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关于终止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 2023〕 218 号), 向我司申请复
核。 该决定认定, 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ST 土星) 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我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对 ST 土星作出终止挂牌决定。
申请人对上述决定存有异议并申请复核, 复核主要理由包
括: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是由于原实际控制人武庄及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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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军等人不配合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包括不配合审计工作、不
起草定期报告、不提供相关资料等,企图利用强制摘牌逃避监
管部门和公众对损害股东权益的侵占行为的监督。 在上述情况
下,摘牌会对公司投资者权益产生影响。
复核会议审议认为,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是《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对公众公司提出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ST 土星提出的复核申请理由不能免除挂
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关于 ST 土星所述原实际控制人等损害
股东权益的侵占行为,我司已按照相关程序履行职责,公司摘
牌后相关主体仍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综上,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维持股转发〔 2023〕 218 号对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终止挂牌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
2023 年 12 月 4 日
报送: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稽查局。
抄送:北京证监局。
分送: 法律事务部,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存档。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5 日印发
打字:马德明 校对:陈嘉亮 共印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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