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430111 证券简称:北京航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CAC 证专字[2022]0300 号),对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相关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CAC 证专字[2022]0300 号)。
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会计政策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报告,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涉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CAC 证专字[2022]0300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更正后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总计 155,084,149.6 153,490,474.
-1,593,674.64 1.03%
1 97
应收票据 1,408,900.00 -52,500.00 1,356,400.00 3.73%
应收账款 14,246,897.5
15,362,033.31 -1,115,135.81 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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