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430111 证券简称:北京航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我公司就 2022 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自查及自我规范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10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邓可,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9.27%,实际控制人于创始阶段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0 次。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邓可,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9.2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 是
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否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否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北京航峰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公司未专门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中列明了货币资金的管理;公司尚未单独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对知情人员在信息未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幕消息做出相关要求。
2022 年北京航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等情形;2022 年北京航峰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
三、 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0 人。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其中 1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是否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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